石鼓区全力推动“强化巡察整改工作 流程指引”试点工作
2024-03-29 15:28:45          来源:区委巡察办 | 编辑:李霞 | 作者:肖伟 周露 刘任          浏览量:21268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了新的要求和指示,巡察后半篇文章越来越重要,为了推动巡察整改的有效落实,我们将大胆探索三个工作机制,不断补齐工作短板,促进全区工作发展。”近日,石鼓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指引”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召集了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机构等部门,共同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共同梳理工作中的难点和困点问题,统一思想、综合分析和大胆探索,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会上,石鼓区委巡察办主任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区委巡察办和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对三项流程指引探索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石鼓区积极探索三项关键流程指引:一是推动组织部门在集中整改期间,对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或班子成员调整的,在任职谈话时提醒履行巡察整改责任;二是推动组织部门研究完善有关考核制度机制;三是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探索建立巡察整改责任交接机制。石鼓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前期已召开专题会议对试点课题进行了部署,组建工作专班,安排工作任务。此次再次召开座谈会重点安排了四个方面工作。

首先,要在“统”字上下功夫,即统筹兼顾。全区将统筹安排好“共性问题”整改、整改评估和指引试点工作,通过实践总结经验、健全机制、先行先试,形成工作合力。巡察机构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对接,确保试点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其次,要在“融”字上做文章,即融合发展。试点工作要作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组织监督等工作深度融合的重要契机,形成监督合力。通过整合监督资源、优化监督流程、提高监督效率,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要在“新”字上求突破,即创新驱动。利用试点工作机会,积极探索巡察整改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创新工作机制。鼓励有试点任务的责任部门在整改过程中进行创新实践,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同时,加强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本单位工作的动力和措施。

最后,要在“深”字上见实效,即深化实践。通过试点工作,深入分析和发现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根源,深化制度补丁机制,确保流程指引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石鼓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强调:“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新精神、新要求指导巡察工作,实现知行合一。以敢为人先的精气神,披荆斩棘的攻坚力,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指引试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改任职谈话提醒、建立交接机制、完善考核制度三个课题的探索。巡察整改责任交接机制要注意时间节点,在新旧领导更替的半个月内完成人和事的交接,有客观原因本人无法完成现场交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领导班子要代为完成现场交接,确保全流程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全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肖伟、周露、刘任 二审:刘芯君 三审:彭海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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